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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1 觀察法 4/14 美枝 ※定義:在自然的情境中,透過感官器官及有關的工具以蒐集研究資料的歷程。 ※優點:1.可以蒐集自然情境中的資料。 2.可以蒐集現時現地的資料。 3.可以蒐集無法直接取得的資料。 ※缺點:1.難以控制各有關的變項。 2.常無法觀察到所欲觀察的行為。 3.不易量化觀察資料。 ※依觀察程序可分: 1.結構式觀察:有一定觀察程序的觀察。 2.非結構式觀察:程序較不嚴謹的觀察;對觀察的標的物、研究問題、觀察步驟與記錄觀察資料的工具,都採取較為彈性的態度,並不去做嚴格的界定與規範。 ※依觀察者角色可分: 1. 參與者觀察:研究者進入研究情境裡,透過觀察以蒐集 資料的歷程,當研究者進入研究情境中,他的研究者角色可被觀察對象知道,也可以不被觀察對象知道;他可以實際融入被觀察的活動裡,也可以不積極的態度融入活動裡。 ※參與者觀察之研究者角色有四種: I. 完全觀察者:既不參與觀察對象的活動,而且研究者的角色也不被觀察對象所知悉的研究者。 II. 觀察者就是參與者 III. 參與者就是觀察者 IV. 完全參與者: 2.非參與者觀察:研究者在研究情境外,而且其角色不為觀察對象所知悉,進而透過觀察以蒐集資料的歷程。 ※研究實務中的觀察法可分為四種: 1.結構式參與者觀察 2.非結構式參與者觀察 3.結構式非參與者觀察 4非結構式非參與者觀察 ※ 觀察法的一般步驟: 1. 界定觀察的行為 2. 準備觀察的記錄工具 3. 決定觀察的受試者、時間與情境 4. 建立關係 5. 進行觀察與紀錄 楊老師言:若能做細緻與詳盡的描述,觀察法於研究上強過於量的觀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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